审计署通报称已办结35起经济案件 三厅官受处

2014年06月19日02:40  新京报 收藏本文

  新京报讯 (记者王姝) 昨日,审计署公告通报2014年5月已办结35起经济案件和事项处理情况。35起案件中,涉及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12起,其中最高行政级别为厅局级,仅2起案件、3人,其余均为县处级及以下干部。

  该2起“厅官”案件分别为“陕西省交通厅原副巡视员杜必栋等人受贿案”。审计发现,2008年至2012年,杜必栋等人在省交通厅职工住宅建设管理中涉嫌索取和收受贿赂。杜必栋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80万元,收缴赃款315万元;陕西省纪委给予交通厅原厅长曹森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另一起为“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原厅长周明等人在耕地管理中失职问题”,审计发现,2006年,周明违规批准该省国土资源厅原所属河北省永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延续企业改制前的支持政策,致使该企业不当获利。周明已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

  财政资金被骗取1262万,已全部追回

  公告还通报了“上海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串通工程监理等4家机构骗取财政资金问题”。

  审计署通报称:2012年,上海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在新海农场水产养殖场建设项目中,与4家工程监理和审价机构串通,利用虚假的监理报告和审价报告骗取财政资金1262万元。2013年3月,审计署将上述问题移送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查处。一年后,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作出处理。

  审计署发布的公告显示,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对2家“串通机构”分别作出了罚款7.5万元、责令整改的处罚;对另一家未取得工程监理资质的公司,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但上海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是否受到了处罚,公告未提及,但强调“被骗取资金已全部追回”。

  湖北查出5起骗取中央财政资金案

  12起涉及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案件中,有5起骗取中央财政资金案,案发地都在湖北。

  其中4起为骗取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涉案人分别是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干部万国勇(因受贿,被判7年6个月)、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泽林镇企业管理委员会原主任王金洪(因受贿,被判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6个月)、湖北省麻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原副局长汪亚声(因审核把关不严,被判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湖北省黄冈市发展改革委干部蔡刚(因审核把关不严,被判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另一起是骗取中央预算内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资金,湖北省荆门市发展改革委干部郭炜因受贿、致企业骗走资金,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12起涉及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案件中,还有2起扶贫资金被套取案。其中一起发生在云南省彝良县洛泽河镇的案件数额较大。2008年以来,该镇扶贫办主任段贵隆在其个人账户中存放扶贫专项资金累计731.29万元,并涉嫌贪污其中部分款项。段贵隆已被判有期徒刑10年。

(原标题:审计署通报35起经济案件 三厅官受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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